公告日期:2022-12-02
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2 年 11 月 21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 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第一节 股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8
第五章 董事会 ...... 22
第一节 董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0
第七章 监事会 ...... 32
第一节 监事...... 32
第二节 监事会 ...... 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九章 通知...... 38
第十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4
第十三章 附则...... 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而
设立,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号为 310104000208213)。
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的审查同意, 并于【2015】年【10】月【28】日于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上海乐通通信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松闵路 500 号 14 幢 3 楼东侧, 邮政编码
20161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5,000,0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本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 应
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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