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3606 证券简称:科迪光电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长兴科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8 日 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汪雪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兴科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长兴科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1.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公告编号:2024-022
准则第 16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等规则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长兴科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对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长兴科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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