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0
公告编号:2017-009
证券代码:833583 证券简称:华盛科技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南通华盛高聚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3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姜川村二十一组、二十二组1幢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春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3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持
公告编号:2017-009
有表决权的股份44,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长春盛达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销售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0,000 元,与南通华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常销售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000元。与南通华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加工费金额不超过5,000,000元。张春华、张善琴夫妇以及南通华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公司2017年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元的银行借贷或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人及担保金额以每家银行的业务办理需要而定。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4,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虽然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但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春华及其子张天宇同为江苏华盛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而公司股东也仅为江苏华盛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天宇,所以无法回避表决,不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7-009
《南通华盛高聚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南通华盛高聚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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