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10
公告编号:2017-001
证券代码:833583 证券简称:华盛科技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南通华盛高聚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南通华盛高聚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1月10日收到《关于对南通华盛高聚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7】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监管的事项
2015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华盛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累计
占用公司资金14,140,053.36元。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未履行相应决策
审批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监管措施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一)公司接受江苏监管局的监管管理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编号:2017-001
(二)公司将切实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三)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特此公告
南通华盛高聚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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