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公告编号:2017-011
证券代码:833578 证券简称:奥美健康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奥美之路(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奥美之路(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一)修改原因
2017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5
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7】01610270号审计报告,截止至2016年12月31 日,资本公积金为19,985,619.15元。
公司拟以截至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2股,共计增股16,192,800股。
经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9,686,800股,
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公告编号:2017-011
(二)修改情况
一、 原章程条款: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9.4万元。
现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68.68万元。
二、 原章程条款: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现修改为: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三、 原章程条款: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49.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968.6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商业模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本公司的未来经营发展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 审议情况及办理工商登记相关事项
2017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7-011
奥美之路(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奥美之路(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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