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6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有限公司原股东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674250487A。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审核并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 万股,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北交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北京康乐卫士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Health Guard Biotechnology Inc.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 7 号 A2 幢 201、20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094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
更换。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首席执行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首席执行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首席科学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
官、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部分二级机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致力于研发生产适合国人生命基因传承和身体特点
的“中国疫苗”,为全球提供安全有效的创新疫苗产品,以改善人类健康状况,使人类免受传染病困扰为企业使命,借助多年打造的基于结构的重组蛋白类生物制品开发为核心技术平台,不断寻求内生与外延相结合的企业增长点,聚焦并深耕重组蛋白疫苗领域,以制造出更安全,更有效,更可及的疫苗,在此基础上,以创新作为企业发展与行业竞争的原动力,向新型疫苗及治疗性生物制品领域做深度拓展,通过持续创新与改进,不断提升企业的产品研发、生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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