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7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3543 证券简称:灵通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功能区创强路 2 号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17 日以电话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炜炜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公告编号:2024-019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吴炜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刘荣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李晓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张丽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9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周宁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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