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证券代码:83353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7年5月28日、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和 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
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 5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此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此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政府补助,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
应的披露。同时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对2017年1月1日
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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