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2-07
公告编号:2018-01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2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业大学北路13号2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3月7日9时至9时30分
(三)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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