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0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33522 证券简称:喜丰节水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吉林喜丰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7年4月10日,股东曹志强与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于白山市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为公司对外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自然人曹志强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用其部分股权作为质押,为公司提供贷款。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曹志强回避表决。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同意股数13,59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关联股东曹志强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公告编号:2017-006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吉林省白山
曹志强 市八道江区
红旗街红一
委十二组
(二)关联关系
曹志强为公司大股东。曹志强担任吉林喜丰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1.88%。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曹志强与吉林省科技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公司签署股权质押协议,为公司对外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协议的生效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担保期限为2017年4月10日-2019年4月9日。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股东为公司对外借款提供担保,不收取费用及利息,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使公司资金增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7-006
(二)股权质押合同。
吉林喜丰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