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2
公告编号:2017-016
证券代码:833501 证券简称:新虹伟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股票延期恢复
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
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虹伟,证券代码:833501)自2016年11月11日开市起暂停转让。
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分别于2016年11月30
日、2016年12月9日、2016年12月23日、2017年1月9日、2017
年1月23日披露《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2016-057、2016-059、2017-001、2017-002)。
鉴于公司终止挂牌事项尚在进行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告编号:2017-016
公司已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延期恢复转让,于2017年2月9日披露《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并于2017年2月16日、2017年2月23日、2017年3月2日、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23日、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10日、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5日披露《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2017-006、2017-007、2017-008、2017-009、2017-010、2017-011、2017-012、2017-014、2017-015)。
鉴于公司已提交摘牌申请,公司正积极配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调查,公司未按期于2017年4月30日前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且公司慎重考虑后拟不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披露公司延期恢复转让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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