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20
公告编号:2016-030
证券代码:833501 证券简称:新虹伟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司涉及诉讼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5年12月上海运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案件原告”)起诉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袁伟、陈媚,对其2014年完成的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虹伟”或“公司”)股权回购事项提出异议,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经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已于2015年6月28日审理终结,驳回上海运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原告于2016年7月15日提出上诉,案件继续审理中。现公司就上述涉及诉讼情况补发公告,详见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公司应就上述事项及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对信息披露标准未能准确把握,未就上述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履
公告编号:2016-030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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