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20
公告编号:2016-027
证券代码:833501 证券简称:新虹伟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股权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司法冻结8,05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10.44%。司法冻结期限为:其中7,125,000股司法冻结期限为2016年3月7日起至2019年3月6日止,926,250股司法冻结期限为2016年7月15日起至2019年3月6日止2016年3月7日起至2019年3月6日止。冻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2015年12月上海运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案件原告”)起诉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袁伟、陈媚,对其2014年完成的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虹伟”或“公司”)股权回购事项提出异议,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其中陈媚所持有新虹伟7,125,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16年3月7日起至2019年3月6日止。经由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已于2015年
公告编号:2016-027
6月28日审理终结,驳回上海运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原告于2016年7月15日提出上诉,案件继续审理中。其中陈媚所持新虹伟926,25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16年7月15日起至2019年3月6日止2016年3月7日起至2019年3月6日止。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袁伟先生,持有公司64,125,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17%,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形成控制。
陈媚与袁伟系夫妻关系。此次陈媚所持公司8,051,250股涉及司法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陈媚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2,975,000,16.83%
股份限售情况:9,731,250,12.62%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8,051,250,10.44%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2015)青民二(商)初字第2551号(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数据
公告编号:2016-027
上海新虹伟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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