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3498 证券简称:鑫灏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鑫灏源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了公司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并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6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现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4月27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的方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注册号码:110000014619822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165)。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鑫灏源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鑫灏源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灏源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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