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7
证券代码:833498 证券简称:鑫灏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鑫灏源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鑫灏源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通过书面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16:30-18:30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和一社区鑫灏源工业区第 1栋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峰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鑫灏源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2017]-006429号)。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该
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编制并拟披露的 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公布的《深圳市鑫灏源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16)和《深圳市鑫灏源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5)。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
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将以现有总股本6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0,296,000.00元。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的《深圳市鑫灏源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截止报告期末需核销的应收账款共计
3,907,135.92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907,135.92元);需核销的应
付账款共计1,463,380.65元。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的《深圳市鑫灏源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表决结果:3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
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
案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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