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安新材资讯
2024-01-30 15:36:4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1-30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3496 证券简称:华安新材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23 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


5.会议主持人:张济民

6.会议列席人员:现场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预计了 2024 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公告编号:2024-001

本公司预计 2024 年年发生以下日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牡丹江市华安塑料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塑料”)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43.40%的股份,为发挥华安塑料的品牌影响力,预计 2024 年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向华安塑料销售塑窗等部分产品,销售价格采用市场定价原则,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 600 万元;

2、关联借款: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2024 年年预计公司将向张济民、华安塑料及公司其他关联方进行无息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600 万元;
5、关联担保: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增加资金流动性,公司 2024 年年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控股股东华安塑料及实际控制人张济民及其他关联方预计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 7500 万元。2.回避表决情况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经综合评估和友好协商,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再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拟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上述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黑龙江林海

公告编号:2024-001

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

黑龙江林海华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