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岳非晶:重大诉讼公告
中岳非晶资讯
2023-08-01 16:45:0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8-01


公告编号:2023-052

证券代码:833493 证券简称:中岳非晶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7 月 2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7 月 1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件目前进入法院开庭调解流程。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姓名或名称: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支行

法定代表人:陈勇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被告

姓名或名称: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晓源


公告编号:2023-052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2年10月20日与郑州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登 封 支 行 分 别 签 订 了 郑 银 流 借 字 第
01202009010000521 号、郑银流借字第 01202009010000522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本金 45 万元、765 万元。登封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松慧、刘巧珍、董晓源等对借款承担担保责任。截止公告之日仅归还本金 25.81 万元,剩余本金 784.19 万元未能足额偿还。上述借款未及时清偿造成逾期导致原告提起诉讼。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本金7841900.03 元,利息 72836.30 元,利息、罚息、复利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标准计算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为止);

2、判令被告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784190.00 元;

3、判令被告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律师代理费基础部分 1.64 万元,风险代理部分以实际发生为准;

4、判令被告登封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松慧、刘巧珍、董晓源、董晓磊等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判令原告对被告刘巧珍、董松慧名下位于登封市中岳大街中段

公告编号:2023-052

秀丽王府 1 号楼 2 单元 5 层 504 房产(产权证号:登房权证字第
1201094547 号)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上述不动产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借款本金 85 万元及对应的利息(含复利和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抵押权和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等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权;

6、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理由:

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2年10月20日与郑州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登 封 支 行 分 别 签 订 了 郑 银 流 借 字 第
01202009010000521 号、郑银流借字第 01202009010000522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本金 45 万元、765 万元。登封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松慧、刘巧珍、董晓源等对借款承担担保责任。截止公告之日仅归还本金 25.81 万元,剩余本金 784.19 万元未能足额偿还。上述借款已经逾期。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和解情况

目前河南中岳非晶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担保方协商,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归还郑州银行借款,但由于原告方无最终决定权,需原告方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之后才能决定。故双方的和解正在协商中。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52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但现金流紧张,无力偿还涉案借款本息。(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无力偿付涉案借款本息,若原告维持原诉讼请求,公司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