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1
公告编号:2018-009
证券代码:833488 证券简称:伟旺达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1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中伟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离职董事会秘书方袁英、董事胡忠川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的议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根据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发行方案》及公司与该次发行对象袁英、胡忠川分别签订的《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该次发行对象袁英、胡忠川所认购股份的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公告编号:2018-009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期满后以2年分别按50%、50%的比例分期解售。限售期内,认购对象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得委托他人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也不得用于交换、赠与或还债,若在限售期内发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获利的股份也一并锁定。本限售安排不适用于在册股东。
上述限售期满后,认购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可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认购对象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所持股份还应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限售。”
袁英因已于2018年2月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详
情请参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8-002号公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请求解除上述其自愿锁定承诺,除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外,袁英不再自愿限售;如因股票转让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袁英自愿向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胡忠川因已于2018年2月2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详情请
参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
2018-001号公告《董事变动公告》),请求解除上述其自愿锁定承诺,
除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外,胡忠川不再自愿限售;如因股票转让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胡忠川自愿向公司承 公告编号:2018-009
担相关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议案的主要内容:董事会拟于2018年4月9日10:00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袁英关于解除自愿锁定承诺的申请书》、《胡忠川关于解除自愿锁定承诺的申请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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