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9
公告编号: 2017-061
证券代码: 833488 证券简称: 伟旺达 主办券商: 东莞证券
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 关联交易概述
(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业务
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对 2018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如
下预计:
关联交易
类型 交易内容 关联方 预计发生额
采购产品 购买产品 东莞市致让塑胶有限公司 人民币 300 万元
提供担保 为公司银行借款无
偿提供担保 陈中伟、 赵晓琼 人民币 3000 万元
湖北伟旺达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湖北伟旺达” ) 是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湖北伟旺达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
况, 公司对 2018 年度湖北伟旺达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如下预计:
关联交易
类型 交易内容 关联方 预计发生额
采购产品 购买产品 东莞市致让塑胶有限公司 人民币 30 万元
( 二) 关联方关系概述
东莞市致让塑胶有限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其法定代表人、
股东、 执行董事兼经理李佩是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61
理陈中伟弟弟的配偶, 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陈中伟是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赵晓琼是公
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陈中伟与赵晓琼系夫妻关系, 均属于公
司的关联方。
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三)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 年 11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联董事
陈中伟、 赵晓琼回避表决,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 公
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 四) 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不存在。
二、 关联方介绍
( 一)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东莞市致让塑胶有限
公司
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振兴路
48 号 A 栋一楼 101
有限责任公司
( 自然人独资)
李佩
陈中伟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 -
赵晓琼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 -
( 二) 关联关系
东莞市致让塑胶有限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其法定代表人、
股东、 执行董事兼经理李佩是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
公告编号: 2017-061
理陈中伟弟弟的配偶, 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陈中伟是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 赵晓琼是公
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陈中伟与赵晓琼是夫妻关系, 均属于公
司的关联方。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 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
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公司业务需要, 签署相关协议。
四、 定价的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伟旺达向关联方东莞市致让塑胶有限
公司购买产品,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 公平合理, 定价公允,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影响,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系公司纯受益行为, 公司无需向关联
方支付对价, 属于关联方为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伟旺达向关联方东莞市致让塑胶有
限公司购买产品, 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和资源, 为公司经营发展
提供便利, 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有利于保证公司
持续稳定经营;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满足了公司
的资金发展需求, 稳定了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周转。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 2017-061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促进公司发展, 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 查备文件
《 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