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旺达:关于修改自愿锁定承诺事项的公告
伟旺达资讯
2017-11-29 18: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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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29

公告编号:2017-060



证券代码:833488 证券简称:伟旺达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自愿锁定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离职董事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的情况



2016年1月11日,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同意向股权登记日在册股



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定向发行不超过 750万股(含750万股)。



根据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披 露的《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发行方案》及公司与该次发行对象王万军签订的《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该次发行对象王万军所认购股份的自愿锁定承诺如下: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份自股份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



让,期满后以2年分别按50%、50%的比例分期解售。限售期内,认



购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得委托他人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也不得用于交换、赠与或还债,若在限售期内发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等获利的股份也一并锁定。本限售安排不适用于在册股东。



上述限售期满后,认购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可进入全国中小企业 公告编号:2017-060



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认购对象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所持股份还应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限售。”二、拟修改离职董事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事项情况



王万军因已于2017年11月24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请



求解除上述其自愿锁定承诺,除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外,王万军不再自愿限售;如因股票转让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王万军自愿向公司承担相关责任。



三、关于修改离职董事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事项的审批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离职董事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修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改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未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履行相关承诺,确保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7-060



《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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