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8
公告编号:2017-044
证券代码:833488 证券简称:伟旺达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 15号),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
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公告编号:2017-044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
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告编号:2017-044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伟旺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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