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民爆: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红旗民爆资讯
2020-08-11 15: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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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11



公告编号:2020-039



证券代码:833480 证券简称:红旗民爆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719709707R



承诺主体名称 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回购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2020 年 8 月 10 日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

承诺有效期



内。(回购承诺申请提出的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

承诺履行期限



内。(履行回购义务的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

承诺结束日期



内。





公告编号:2020-039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一、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为 3.5 元/股,具体回购方式及回购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



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三、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为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具体以公司与异议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时间为准。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异议股东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可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四、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2、未参加本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若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



公告编号:2020-039



由交易的情形或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承诺履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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