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4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833475 证券简称:深蓝机器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深蓝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提名情况
山东深蓝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许启飞、刘翠莲、周敏华等3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规定,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0日向公司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
公司员工对上述员工的认定如有任何异议,应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公司拟定 于 2017 年12月1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17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将
2017年12月19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二、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7-024
《山东深蓝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山东深蓝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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