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5
山东深蓝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1
证券代码:833475 证券简称:深蓝机器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深蓝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深蓝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14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股2.456000 股,派
0.620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扣税政策(财税【2015】101号文;QFⅡ实际每10股派0.312400元,对于QFⅡ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152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76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145,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110,21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山东深蓝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1
年6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的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9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6月1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1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比例(%)
限售流通股 9,979,717 61.81 2,451,018 12,430,735 61.81
无限售流通股 6,165,283 38.19 1,514,194 7,679,477 38.19
总股本 16,145,000 100.00 3,965,212 20,110,212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0,110,212股摊薄计算,2016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6 元。
山东深蓝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11
八、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办事处科航路2010号办公楼1-101
联系人:董才翔
电话:0531-88766889 13335185257
传真:0531-88672007
山东深蓝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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