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01
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20日以邮件或书面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忠洁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所有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3名认购对象发行不超过500万股(含5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0.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50万元(含5,150万元)。
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4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合同>》议案
1.议案内容:
拟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3名认购对象南京江北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扬州龙川产业转型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芮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分别与公司签署《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合同》,此《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合同》需经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通过后生效。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一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为本次发行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需就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管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主办券商、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储存、管理公司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议案
1.议案内容: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以及公司
注册地址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本次股票发行以及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股票发行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股票发行的具体方案,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报备事宜;
(2)聘请为本次股票发行提供相关服务的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验资机构等中介机构;
系统挂牌转让等相关事宜;
(5)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股票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规定,对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及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有关的其他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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