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0
洛阳国润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5,913,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
度生产经营计划,现编制《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5,913,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提升公司规范运营水平,编制《公司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5,913,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详情见公司于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8)和《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5,913,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洛阳国润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5,913,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洛阳国润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5,913,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17年度利润不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5,913,2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工作认真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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