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6
博锐斯:延期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中山博锐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3
年8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2023年半年度报告》。现因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尚需完善
为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延期至2023年8月28日披露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对本次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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