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控电气: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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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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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9


公告编号:2024-064

证券代码:833426 证券简称:先控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先控捷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先控捷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16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审查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先控捷联电气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陈冀生 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总经理

马永杰 其他(发行对象) 员工

吕泽锋 其他(发行对象) 员工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64

股份代持事项未及时披露。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07 年先控电气时任董事、总经理陈冀生替他人代持股份,2015 年公司
申请挂牌时存在上述尚未解除且未披露的股份代持。2016 年定向发行中,发 行对象马永杰、吕泽锋替他人代持股份,该情况未及时披露。

先控电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任董事、总经理陈冀生知悉并参 与股份代持,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和《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四条的规定。
发行对象马永杰、吕泽锋知悉并参与股份代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2013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 定,现作出如下决定:

对先控捷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陈冀生,发行对象马 永杰、吕泽锋采取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生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64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全国股转 公司的监管措施予以高度重视,对公司股份代持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将 以此为鉴,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则制度,不断完善公司 治理,强化内控执行,严格按照《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杜绝类似问题再 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挂牌审查函【2024】12 号

先控捷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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