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9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3426 证券简称:先控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先控捷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先控捷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选举陈冀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上述人员具备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长的情形,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同意选举陈冀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二、《关于聘任陈冀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陈冀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上述人员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24
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陈冀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刘亚峰、苏伟、郝建勋、李世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上述人员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刘亚峰、苏伟、郝建勋、李世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四、《关于聘任郝建勋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郝建勋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上述人员具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禁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郝建勋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先控捷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谢少军、高晓光、张然然
2024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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