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6
公告编号:2022-019
证券代码:833410 证券简称:ST 百味斋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四川自贡百味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给予四川自贡百味
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四川自贡百味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6 月 3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通报批评)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四川自贡百味斋食品股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朱俊岭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黄兆洪 董监高 时任董事
叶怀宝 董监高 时任董事
梁发平 董监高 时任董事
公告编号:2022-019
张体昌 董监高 时任董事
刘杰 董监高 时任监事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无法保证挂牌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经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长朱俊岭及黄兆洪、叶怀宝、梁发平、张体昌等 4 名董事对年报相关议案投同意票,参与审议的 5 名董事鉴于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均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 2020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上述定期报告经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刘杰对年报相关议案投同意票,且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 2020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公司未能做到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参与审议的 5 名董事均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且对年报相关议案投同意票,5 名董事主要依赖会计师意见而发表对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未对年报的相关怀疑事项进行主动调查,未能做到勤勉尽责;时任监事刘杰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能有效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上述责任主体的行为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对挂牌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告编号:2022-019
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
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决定给予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朱俊岭,时任董事黄兆洪、叶怀宝、梁发平、张体昌,时任监事刘杰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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