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8
公告编号:2021-054
证券代码:833410 证券简称:ST 百味斋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四川自贡百味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74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12 月 25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2 月 2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四川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四川自贡百味斋食品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 现任董事长
朱俊岭
叶怀宝 董监高 董事
甘丘平 其他(时任董事长) 时任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1-054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2019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依据不充分、违规提供担保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2019 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依据不充分
2020 年,公司对 2019 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针对江苏轩宇豪
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10 家单位 2019 年末应收及预付款项,按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68,265,700.93 元并进行追溯调整,但上述会计差错更正补提信用减值损失无测算过程,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不充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 58 条、59 条规定。
2、违规提供担保
2017 年 9 月-2019 年 2 月期间,公司为四川红味斋食品有限公司等相关方提
供了 1,619.73 万元担保,但公司未将上述担保进行内部审议并披露,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 32 条、第 38 条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 3 条、第 14 条、第 21
条规定,鉴于时任董事长甘丘平对违规担保负有责任,现任董事长朱俊岭、董事叶怀宝对会计差错更正负有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 83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公司、朱俊岭、叶怀宝、甘丘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并切实整改,制定有效措施提升财务核算规范水平,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无重大影响,后续若出现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1-054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切实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提升财务核算规范水平,确保信息披露质量,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无重大影响,后续若出现重大影响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认真汲取教训,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公司治理,加强证券法规学习和财务会计核算,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会计核算质量,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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