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5
公告编号:2017-043
证券代码:833400 证券简称:东惠通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2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何利华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1
8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作了全面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4)。
2.表决结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何利华为中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赢集团”)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何炯华为何利华兄长,且为中赢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严翠娟系公司董事马海峰的妻子,且为市北区豪森鑫布艺店经营者;故该三名 公告编号:2017-043
董事均需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故直接提交2017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2.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1.议案内容:董事会提议于2017年12月30日召开2017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
2.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7-043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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