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4
公告编号:2017-039
证券代码:833400 证券简称:东惠通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1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 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会议由何利华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北京东惠通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材料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近期拟向关联方北京东惠通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材料,采购合计金额为500,000元。
2.回避表决情况: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利华为北京东惠通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董事何炯华与何利华是兄弟关系,故何利华和何炯华两名董事均需回避表决。
3.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市北区豪森鑫布艺店购买材料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近期拟向董事马海峰妻子严翠娟经营的市北区豪森鑫布艺店购买材料,预计采购金额为150,000元。
2.回避表决情况:因市北区豪森鑫布艺店的经营者为董事马海峰的妻子,故马海峰需回避表决。
3.表决情况: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数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2017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表决情况: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数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39
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