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2
证券代码:833400 证券简称:东惠通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利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59,94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19)及《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94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何利华代表董事会汇报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94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已完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94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94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9,94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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