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06
公告编号:2017-005
证券代码:833400 证券简称:东惠通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年 3月25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何利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何利华为中赢集团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何炯华为何利华兄长且为中赢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故二位董事均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决定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及2017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夏福园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因原财务总监陈晖君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故董事会聘请夏福园女士担任财务总监。
2.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以上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以上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1.议案内容:提议于 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 2017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17-005
3.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南通东惠通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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