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2-09
证券代码:833372 证券简称:神农股份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2月7日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志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发行对象及在册股东认购安排
本次定向发行拟发行新股200万股,以截至2016年12月6日交
易结束后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作为本次优先认购权在册股东的认定。在册12名股东均已
承诺放弃优先认购权。
本次定向发行对象为赵云松、武金龙。
②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
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8元。
本次定向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等因素,与发行对象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③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股票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募集资金人民币296万元。
④公司挂牌以来分红派息、转增股份及其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影响在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预计不会发生除权、除息。公司自挂牌以来,尚未发生过分红派息以及转增股本等情形,无需对本次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⑤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
本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⑥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⑦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⑧本次定向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即2016年12月6日,公司在册股东数为12名。
本次定向发行拟新增股东2名。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会超过200
人。因此,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需要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备案,不涉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事项。
⑨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
得通过。
(3)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分别与赵云松、武金龙就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签署了《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
得通过。
(3)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向核心员工及股东定向发行股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①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定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协议、合同等重大文件;
②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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