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30
证券代码:833350 证券简称:海印环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海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以为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4月19日上午9时30分
结束时间:2017年4月19日上午11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安徽中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3、由代理人代表个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
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4月19日8时30分至9时
(三)登记地点
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远清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青村镇施威路 213号 4楼
联系电话:021-67178892
联系传真:021-67178863
邮政编码:201414
(二)会议费用:与会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海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海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海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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