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9
公告编号:2016-029
证券代码:833350 证券简称:海印环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海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同时参考公司2016年
度发生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公司预计2017年度将要发生的关联
交易如下: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发生金额
(万元)
关联担保 韩本甫 关联人无偿为公司借款 不超过3000.00
林晓蓉 提供抵押、信用、质押等担保
财务资助 韩本甫 关联人无偿向公司提供 不超过2500.00
林晓蓉 财务资助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韩本甫先生持有公司70%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林晓蓉女士为韩本甫配偶,持有公司10%股份,系公司
股东、董事。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年12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16-029
了《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韩本甫、林
晓蓉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韩本甫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5288弄19号
林晓蓉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5288弄19号
(二)关联关系
韩本甫先生持有公司70%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林晓蓉女士为韩本甫配偶,持有公司10%股份,系公司
股东、董事。韩本甫、林晓蓉夫妇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是合理的,必要的。
公告编号:2016-029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且增强了公司的融资能力,降低了公司融资成本,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海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海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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