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25
公告编号:2016-027
证券代码:833350 证券简称:海印环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海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韩本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2,0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6-027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担保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借款人)拟向上海浦东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 500 万元的贷款,该贷款由上海浦东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农商银行奉贤支行发放,期限一年。 公司股东韩本甫、林晓蓉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涉及关联担保, 关联股东韩本甫、林晓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二人合计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560 万股不计入出席股东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上海农商银行奉贤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的贷款 (含 500 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公司股东韩本甫、林晓蓉以个人房产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16-027
同意股数 6,4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涉及关联担保, 关联股东韩本甫、林晓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二人合计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560 万股不计入出席股东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海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决议》
上海海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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