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3
关于对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公司一部问询函【2024】第 042 号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贵交科)董事会:
根据你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议案的提示性公告》,你公司股东重庆市公路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渝路集团”)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并对所有议案均投弃权票,《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表决同意股数未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未能审议通过,修订内容涉及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及对外担保相关内容。渝路集团曾为你公司控股股东,多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 年期间你公司因收购事项发生
控制权变更。2015 年 1 月至 2019 年 4 月期间,渝路集团累
计占用公司资金 8,050 万元,截至 2023 年末尚未归还资金占用余额 1,450 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
(1)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内容对照、修订原因及修订依据,否决议案事项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章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相关要求;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
《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否为股东参会及表决提供必要协助及保障;
(3)渝路集团对所有议案均投弃权票的具体原因,与你公司及主要股东、董事会、管理层成员是否存在重大矛盾或分歧,是否对你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生产秩序及经营决策产生不利影响,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4)针对资金占用已采取的追偿措施、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结合渝路集团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已实质无法收回,是否已在相关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如实反映并充分提示风险。
请公司收到此函后及时披露,并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 5 个交易日之内将有关说明材料发送至监管员邮箱。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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