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4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33334 证券简称:摩尔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安
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提名韩勇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赵国
仙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张国正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刘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张春婉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任妙良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提名周灵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我们在充分了解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
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后,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未发现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和进行处罚的情况,不是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妙良、周灵峰、宣璇
2024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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