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833334 证券简称:摩尔股份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二、《关于<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盈利能力、资金周转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该权益分派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上述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西安摩尔石油工程实验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妙良、周灵峰、宣璇
2024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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