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2
证券代码:833328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拟以人民币74万元的价格向自然人周小媚出售
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绿地中央广场6幢503室的房产,
房产建筑面积约79.97平方米。
(2) 公司拟以人民币74万元的价格向自然人周小媚出售
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绿地中央广场6幢803室的房产,
房产建筑面积约79.97平方米。
本次出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于2016年9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出售房产事项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姓名: 周小媚,性别女,国籍中国,住所为江苏省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府巷村(7)上山29号。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1名称:江苏省苏州市绿地中央广场6幢503室的房产交易标的1类别:房产
交易标的1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稼先路科研路交汇处绿地中央广场6幢503室
交易标的2名称:江苏省苏州市绿地中央广场6幢803室的房产交易标的2类别:房产
交易标的2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稼先路科研路交汇处绿地中央广场6幢803室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 交易标的1成交金额:总房价款计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
2、 交易标的1支付方式:转账
3、 交易标的1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安排:购房协议签订当日
支付定金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购房合同签订十日内支付
尾款计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
4、 交易标的1生效时间:购房协议、购房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5、 交易标的2成交金额:总房价款计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
6、 交易标的2支付方式:转账
7、 交易标的2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安排:购房协议签订当日
支付定金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购房合同签订十日内支付
尾款计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
8、 交易标的2生效时间:购房协议、购房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二)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苏州市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
(三)时间安排
合同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交易对手方支付完全款后三日内,过户时间为交付标的后六十日内。
五、本次出售资产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出售房产将增加公司的现金流。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房屋买卖合同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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