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25
证券代码: 833328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以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3,000万
股为基数,拟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红利 2,100,000 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批准报出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审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604号《审计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报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6年 5月 16 日召开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年度报
告及年报摘要》;
(二)《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八)《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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