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公告编号:2017-014
证券代码:833321 证券简称:瑞立科密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情况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15: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保健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
公告编号:2017-014
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要对原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核意见
1、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17-014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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