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1-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资证投字[2021]第 1540 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立科密”或“公司”)的辅导机构,已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于2021年7月14日向贵局报送了我公司担任瑞立科密股票发行及
上市辅导机构的申请,并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获贵局批准。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和中信证券关于瑞立科密股票发行上市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我公司现向贵局汇报第一期辅导工作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报告期辅导经过描述
本报告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对瑞立科密进行了尽职调查,组织了中介协调会,就保荐机构、律师、会计师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与瑞立科密进行了沟通,制定了解决方案并协助公司整改。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工作小组组成情况
瑞立科密聘请中信证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中信证券为瑞立科密组成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共有八名辅导人员:屠晶晶、李阳、陈振华、王昭辉、李想、游青、薛言午、费韶臻,其中屠晶晶为本次辅导小组组长。辅导小组成员系中信证券的正式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人员为瑞立科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接受辅导对象的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与方式
中信证券对瑞立科密进行了尽职调查,通过访谈、收集资料等方式了解了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在调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本辅导期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和解决,并就重点关注问题组织各中介机构进行专题讨论。
根据中信证券制定的瑞立科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本期按照辅导工作的需要并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如进行集中授课、组织自学、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等。
1、集中授课
中信证券组织其他中介机构,编制了授课材料,通过现场授课及视频远程授课的方式,向瑞立科密被辅导人员开展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讲解。
2、组织自学
中信证券组织其他中介机构,统一编制了学习材料,发给瑞立科密被辅导人员,督促其学习,使被辅导人员进一步熟悉和理解发行上市程序,积极配合辅导期内中信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
3、尽职调查
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通过访谈、调研、资料收集等方式,已对公司开展了持续数月的调查工作,深入了解了公司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问题诊断与专题咨询
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此次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召集公司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沟通与讨论,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诊断,并确定公司相应整改方案。
5、中介机构协调会
中信证券辅导工作小组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多次与公司召开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包括财务核查在内的多项工作进行了讨论、协调,制订了工作推进方案。
(五)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期辅导采用了辅导计划中规定的形式,集中授课讲授了辅导计划中规定的内容,辅导计划中规定接受辅导的人员参与了本期辅导。辅导计划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六)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本辅导期内,根据中信证券与瑞立科密签订的《广州瑞立科密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辅导机构与辅导对象均履行了各自义务。
(七)辅导对象按规定和辅导协议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瑞立科密应接受辅导的人员均积极参与了本期辅导工作,并较好地配合辅导机构开展工作。辅导对象均积极自学,并开展了专题讨论会。辅导对象对中信证券辅导人员提出的查阅公司有关资料及其它调查均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辅导过程中发现并提请公司关注的问题
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已经在内部较好地建立并完善了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机制,能够做到规范、独立运行,A 股上市的相关准备工作也在开展中。综合来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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