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石头造: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摘牌石头资讯
2021-11-05 17:58:49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1-11-05


公告编号:2021-054

证券代码:833315 证券简称:ST石头造 主办券商:中信华南

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终止挂牌情况

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未能按照规定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全国股转公司于2021年 10月29日出具《关于终止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
决定》(股转系统发[2021]1304号)。

二、申请复核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
(二)项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
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
请复核期限已届满,且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 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21年11月15日起复牌,并于 2021年11月29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 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石头”。


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且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及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信息

挂牌公司联系人:何清霞,电话:020-89899589。

主办券商联系电话:020-88836999。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0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