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8
中信华南
关于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信华南作为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ST 石头造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含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报,
公司股票已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全国股转公司实施停牌。ST石头造未能在2021
年 8 月 31 日之前披露《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ST 石头造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之前分别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本风险提示公告出具日,ST 石头造尚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形式与 ST 石头造联系,要求挂牌公司
依法严格遵守法律规范、业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已履行对ST 石头造的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公司情况,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ST 石头造未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分别披露 2020 年年
报、2021 年半年报,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
根据《证券法》第 197 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
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信华南作为 ST 石头造的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接受投资人咨询联系人:何清霞,电话:18127892396(工作时间接听电话)。
主办券商接受投资咨询人联系方式:(020)8883 6999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信华南
2021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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