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30
公告编号:2021-039
证券代码:833315 证券简称:ST石头造 主办券商:中信华南
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司”或“石头造”) 于2021年7月29日收到主办券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华南”或 “主办券商”) 出具的《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主办券商于2014年9月30日签订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公司应于每年元月五日前向主办券商支付持续督导费用。截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主办券商已分别于2021年4月14日、2021年5月14日、2021年6月4日分三次向公司送达催告函,主办券商已履行完毕书面催告三次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石头造累计两年(2020年、2021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支付持续督导费用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情形仍未消除。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第四十三条规定,主办券商拟单方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主办券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规定于 2021 年7 月29 日向公司送达《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对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
根据《指引》、《指南》相关规定,若我司收到本通知后仍不按约定支付持续督导费用,我司将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风险;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公告编号:2021-039
后满三个月,我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主办券商对我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事项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方解除持续督 导协议的通知》
广州石头造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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