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部【2023】第416号关于对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利树股份资讯
2023-09-12 18:02:2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9-12



关于对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416 号

福建利树股份有限公司(利树股份)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2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在建工程



你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为 117,567,858.34 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8,176,554.25 元,期末账面价值 109,391,304.09 元,占资产总额 14.8%。其中福建利树高强瓦楞纸二期生产线项目期末余额为89,094,714.34 元,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20,522,102.98 元,本期其他减少 37,603,719.93 元。此外,你公司披露 2022 年末,在建工程项目处于停工状态;由于公司二期项目停工,部分工程内业资料未归档,未能按工程完工进度核算在建工程成本。因审计机构无法就在建工程余额的计价和分摊与资产减值损失的准确性认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等原因,你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

请你公司:



(1)列示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拟投资金额、项目规划、预计完工时间、形成资产及用途、是否已投入使用、产生效益等。说明瓦楞纸二期生产线项目余额本期其他大额减少的具体原因;



(2)说明针对在建工程相关的保留事项,审计机构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原因,你公司的配合情况及具体解决措施;



(2)说明本期在建工程转固的相关资产是否已投入使用,并结合在建产能的技术领先性、行业市场空间、现有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收入变化、销售毛利率等说明在建产能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与公司经营情况是否匹配,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3)说明在建工程和相关转入的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期后进一步减值风险;

(5)说明期后停工在建工程项目复工情况,及你公司对未归档在建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进展。



2、关于营业收入及毛利率



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51,307,792.99 元,同比下降77.59%。按产品分类分析中,灰板纸为新增收入类别,实现收入29,956,505.47 元;瓦楞芯纸收入 21,003,906.45 元,同比下降 90.54%,年报解释根据市场需要变化,2022 年技改完成后,你公司以生产灰板纸为主。报告期内毛利率由 2021 年度的-1.71%下降至-25.61%,下降幅度较大。



请你公司:



(1)结合产品销售价格、营业成本、产品结构变动、建设项目投产情况等量化说明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收入确认和营业成本归集是否准确;



(2)说明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毛利率下滑趋势是否具有持续性,是否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3、关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你公司报告期内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合计 99.99%,其中向第一大客户福建金树实业有限公司销售 29,956,505.47 元,占销售总额

比例为 58.39%,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5 月 7 日,注

册资本 5000 万元,实缴资本 0 元。你公司报告期内向第一大供应商建瓯市新树贸易有限公司采购 19,954,662.28 元,占采购总额比例为

25.52%,经公开信息查询该公司成立于 2022 年 9 月 1 日,注册资本

500 万元,实缴资本 0 元。



请你公司:



(1)说明与第一大客户福建金树实业有限公司交易的具体内容、合同主要条款、业务模式,其规模与你公司销售的规模是否匹配,是否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针对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2)说明报告期主要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绩、从业员工人数、办公场地、是否具备相关许可资质、与你公司合同签署具体情况、商品或劳务提供具体内容;并结合你公司的供应商遴选政策说明建瓯市新树贸易有限公司在注册资本及实缴资本较小、成立时间较短的情况下成为你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说明与上述客户、供应商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4、关于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因未能及时偿债或担保责任等而引发的诉讼事项,你公司和公司董事、总经理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期末你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